網友: 您好!您在《市長信箱》中留言,反映“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》及《不動產登記證》下落不明且無人處理(事項編號:20201123000002)”的問題,現在答復如下: 經調查核實:2016年土地確權頒證登記工作結束后,縣、鎮為您家辦理了新的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》,承包人為您的父親王發柱,并由您的父親親自簽字領回保管。您家的《不動產登記證》辦理后,因您父親王發柱去世,您和您的妹妹王玉常年在外,家中無人,您也從未到村上詢問或領取,目前仍由雙雁村村委會代為保管。村上從未通知您家將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》及《不動產登記證》交到村上進行修改。 處理意見:1.您家的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》屬于您個人原因遺失,您可以申請補辦。補辦程序:由申請人在《酒泉日報》作遺失登報聲明,滿6個月后,提出個人補辦申請,鎮、村兩級出具證明后,方可到縣經管站補證。 2.您家的《不動產登記證》目前由雙雁村代管,您可以直接到雙雁村村委會領取。 下一步,我縣將安排西壩鎮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大各類政策宣傳力度,提高群眾辦事流程的知曉率,切實提升服務群眾“最后一公里”的能力和水平。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,歡迎您繼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。 金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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